释义 |
法律主观: 一 、 中介人收取中介费用的条件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二、 租房中介费 的支付 首先,要明确中介公司服务佣金由谁支付,并且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一方违约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此时支付给中介公司的费用退不退还; 其次,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押金的用途,如有承租方在合同期出现退租现象,业主可要求不退还押金或者如遇到承租户将房屋内家具设施损坏的,业主还可要求将此部分修补费用从押金中扣除; 第三,违约金如何支付,支付多少,什么情况算是违约,违约金的支付时间等; 第四,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室内配套家用电器的详细名目列出,并注明新旧状态,还有水、电、煤气的表数记清,以防日后因此类事情产生矛盾。 总之,以上四点对于租赁双方来说,都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易产生纠纷的地方,因此,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把自己的权利、义务仔细分清,避免日后产生矛盾。 三、房屋中介中介费收费标准 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要由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按收费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发票,依法纳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 1、房产咨询 分为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两种。口头咨询费,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书面咨询费,按照咨询报告的技术难度,工作繁简结合标的额大小计收。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力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但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房地产经纪费根据代理项目的不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 房屋租赁 代理收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月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屋买卖 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的0.5%—2.5%计收。实行独家代理的,收费标准由委托方与房地产中介机构协商,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成交价格的3%。 2、房价评估 由具备房地产估价资格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物价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按规定的收费标准计收。以房产为主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和一般宗地评估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即按房地产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收费,各档收费额累计之和为收费总额。 具体收费标准见附表。城镇基准地价评估收费,由评估机构与委托城镇参照《基准地价评估收费标准》协商确定,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收费,每宗地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 取。清产核资中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30%计费,每宗地评估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中介人收取中介费的前提是按照 中介合同 将自身的义务履行完毕,之后才有权利请求委托人支付中介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 国家鼓励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投资融资、 贷款担保 、 法律咨询 等服务。中介费是合法的收费项目,只要不超标 ,法律就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