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转让费用一般多少 |
释义 | 专利的转让费是双方谈出来的。在专利市场中并没有规范的价格,一项专利可能很值钱,也可能一文不值。不能笼统地说一项普通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可以卖多少钱,要看你的专利是哪方面的,市场前景如何,有没有许可,能不能转化,有无权利纠纷,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否可以不被轻易绕开等,都直接影响专利的价值。 一、知识产权出资方式 版权以有关权利、商标、专利、非专有技术、厂商名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未披露信息等都是可以利用的出资方式。另外,即使可出资的知识产权种类众多,也面临具体出资形式选择的法律风险。因为知识产权种类不同,价值也可能不同,市场应用价值也可能存在区别,这些都是需要认真考虑的,必须选择相对成熟的并有广阔市场前景或商业价值的知识产权种类出资。因此,对于高新技术企业来说,在创建初期以知识产权出资为主,但可出资的范围是比较大的,未获得专利保护的非专有技术同样可以出资,不应仅仅局限在专利或商标方面。否则,将不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广泛性和价值性,降低出资成功的机会。 二、申请专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申请专利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发明创造知识产权的一项法律制度。凡具备专利条件的发明创新都应及早申请专利,以获得国家的法律保护。申请专利必需按照规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和必要的附图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文件。专利申请文件可以由申请人自己撰写,也可以委托他人撰写。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 发明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适用时)、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适用时)。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并与说明书连续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 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摘要、摘要附图、说明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要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提交图片的,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 三、专利侵权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对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的认定方法,法院基本上采用的是分三步走的方法。即: 1、确定被控侵权产品(含方法,以下均相同)的相应技术特征。也就是根据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对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进行对应的分解。 2、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首先要明确专利权人请求保护的是什么。根据专利法第59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因此,专利的权利要求书是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唯一依据。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所谓独立权利要求,是指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为达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目的的必要技术特征。 独立权利要求写在从属权利要求之前,它的结构由前序和特征两部分组成,二者合在一起限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的范围。可用下式来表示:前序特征特征特征=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所谓从属权利要求,是指记载要求保护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附加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的限定,其主要作用是专利权人用来维护专利权不被无效掉。因此,专利侵权判定中所说的权利要求,就是指独立权利要求,而不是从属权利要求。为了方便比较,通常要把独立权利要求分解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必要技术特征。 这个过程,就是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解释权利要求的法定文件是专利说明书及附图。当然,专利文档等也是解释权利要求的重要参考文件。 3、将经过分解后的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进行一一对应的比较。比较的结果可能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1)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完全相同。即:假如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为a、b、c,而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也为a、b、c,二者的关系可以表示为:abc=abc,那么就认为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全面覆盖了被控侵权产品,或者说被控侵权产品完全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这种情形的专利侵权是标准的、不折不扣的专利侵权,有的人将其称之为“字面侵权”。 (2)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与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不完全相同。即: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为a、b、c,而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为a、b、c,那么此时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一种是abc与abc之间具有实质性的区别,二者的关系可以表示为:abc1abc;另一种是abc与abc之间的区别是非实质性的,是等同物的替换,二者的关系可以表示为:。 对于第一种情况,会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对于后一种情况,则认定被控侵权产品的特征是对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的等同物替换,被控侵权产品仍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这就是专利侵权判定中所常说的等同原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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