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脊祥叁寳是不是传销?脊祥叁寳不是传销,截止2019年2月21日脊祥叁寳未被相关部门认定是传销。脊祥叁寳是北京昶沣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该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1日,地址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乐园路4号院2号楼2单元1817室,经营范围:生物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推广、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等。北京昶沣科技有限公司依法成立,经营模式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对传销的规定,不是传销。《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传销需符合以下三条:1、参加者通过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或者以认购商品(含服务)等形式变相缴纳"人头费"或"资格费"取得加入、介绍他人加入的资格;2、通过介绍他人参加发展下线人员,并由此建立具有上下层级内部财富再分配关系的组织体系;3、组织者利用参加者交付的部分费用支付先参加者的报酬维持运作;参加者的收益由其加入的先后顺序及其发展人员数量决定。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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