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公积金可以在重庆买房吗 |
释义 | 外地公积金可以在重庆买房。 异地公积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在重庆买房:重庆市户籍人员,在异地工作;外市户籍人员,在重庆市就业1年内在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且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外市户籍人员,在重庆市投资设立企业已满1年企业持续开展经营活动且有相关纳税或社保缴费等记录。 公积金贷款的流程: 1、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 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 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综上所述,外地公积金可以在重庆买房,但是必须要有重庆户口或者在重庆有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保证明。此外还需要提供公积金缴纳地出具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并且要注明查询公积金缴存明细的方式。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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