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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农业社会改造方案方针
释义
    律师分析:
    1、方针: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2、政策: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已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的道路。3、办法:采取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和形式,从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发展到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进一步建立土地和主要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法律依据】:
    《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 》 首先客观地分析了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所发扬起来的生产积极性,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是劳动互助的积极性。农民的这些生产积极性,是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促进国家工业化的基本因素。在农村现实的经济条件下,农民个体经济在一个相当长时期内将是大量的,农民对个体经济的积极性是不可避免的,不能忽视和粗暴地挫伤农民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同时,为了帮助农民克服一家一户个体经营中的困难,避免产生两极分化,为了发展生产,兴修水利,抵御自然灾害,采用农业机械和其他新技术,使国家得到更多的粮食和工业原料,必须提倡“组织起来”,发挥农民劳动互助的积极性。这种劳动互助是建立在个体经济(农民私有财产)的基础上的,其发展前途就是农业集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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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5: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