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根据失业产生的原因,可以把失业区分为: (1)自愿性失业:摩擦性失业,结构性失业 (2)非自愿性失业:技术性失业,周期性失业; (3)隐蔽性失业等不同类型。 2.按消费者意愿划分为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 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七条 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