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的时效多久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证的有效期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指公证能够被实际使用的时间期限。因为公证被出具后,即具备了法律规定的证据效力,除非存在法定情形并经法定程序,公证是不能被推翻的。 法律依据:《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 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按规定收取手续费。因公证处的责任不能出具公证书或撤销公证书的,预收或已收的公证服务费应全部退还申请人;因公证处和申请人双方责任而撤销公证书的,应按照责任的大小退还部分费用。因申请人提供伪证及举证不实而不能出具公证书的,预收的公证服务费不予退还。 《公证程序规则》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的,可以在收到公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出具该公证书的公证机构提出复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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