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作年限怎么算? |
释义 | 工作人员的工作年限按周年计算。在计算退职金、退休金时,按周年计算后剩余的月数,超过六个月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和不满六个月的按半年计算。工作人员在试用期间的工作时间,可以计算为工作年限。如果是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的之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也就是一年四个月都算入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如果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获得经济赔偿的,重新计算工作年限。两个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看是否是由于个人的原因。 工作人员受过开除处分或刑事处分的,应当从重新参加工作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但情节较轻,并且经过任免机关批准的,其受处分以前工作的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工作年限。 一、工龄工资计算 企业执行工龄工资的政策各不相同,可自主决定。少数企业觉得工龄工资所占比例小、意义不大,干脆不设置这项政策多数企业的工龄工资政策确定每年多少钱,员工实际所得工龄工资为工作年限乘以分配标准有的企业还规定了工龄工资的起拿年限,即工作满几年超计发。工龄工资=工龄×工龄工资标准。 工龄即服务企业年数。 计算方法: 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相加,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⒉、合并计算,也叫台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如精简退职的工人和职员,退职前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连续工作时间可合并计算。 3、工龄折算法,从事特殊工种和特殊工作环境工作的工人,连续工龄可进行折算。《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43条规定,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丙、丁两款关于折算一般工龄及本企业工龄的规定,在计算各项劳动保险待遇时,均同样适用。 二、公休假工作年限怎么计算 公休假工作年限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工作年限的计算,它是根据员工累计的工作年限为基础。 即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计计算,而不是仅计算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如员工在参加工作之前服兵役、作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在计划经济时期转正前在转正单位的临时工工龄等均与参加工作后的工作年限综合累计计算。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情形如下: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公休假包括“公休假日和公共假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公休假日。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也称公休日或者休息日。由于我国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高于44小时,因此一般用人单位实行每周休息两日。公共假日。指全体公民享受到假日,如五一、国庆、元旦、春节等,不含部分公民享受到的假日,如六一儿童节、三八妇女节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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