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网上怎么办理 |
| 释义 | 执业药师在同一执业地区变更执业单位或执业范围的,须到原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地区的,应当持《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向新执业单位所在地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执业药师要求变更执业地区、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单位的,应当持供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申请表、执业单位开业证明和继续教育学分证明向拟申请执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注册的决定。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流程具体如下: 1.登录执业药师信息门户网站(https://zyys.nmpa.gov.cn/),点击“网上申报”。 2.选择自已执业药师所注册的省份。 3.点击“网上全程办理”。 4.按提示输入账号和密码,验证码登录。 5.点击“注册申报”。 6.点击“变更注册”按提示依次输入相关内容,完成点击”下一步“。 7.按要求依次填写好,点击”打印申请表“,单位盖章,签名,然后上传,提交审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十五条 国家实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国家根据非处方药品的安全性,将非处方药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 经营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应当配备经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直接设置的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考核合格的业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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