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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婚前共同买房要注意哪些
释义
    婚前共同买房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非登记方对于该财产的权属应当有清晰的认识;
    2、如果共同购房过程中存在赠与、借贷、合伙投资等事实,应当签订书面协议;
    3、如果非登记方希望自身权益获得法律保障,可以通过在与登记方协商增加自己为共同所有人进行房屋变名登记。
    一、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即使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项财产所有权属于夫妻一方,配偶不享有所有权的情形。主要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特定财产以及婚后约定的个人财产三部分。婚前财产是指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如,一方在婚前所取得房屋、汽车、存款及赠与物等。除非婚前财产所有权人明确赠与,婚前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取得的截止日期是领取结婚证的前一秒。认定婚前财产时,需要注意这样几个问题:1、婚前购房,并进行了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前财产;婚后进行产权登记,则属于婚后共同财产2、婚前同居,共同取得的财产,依共有财产处分,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3、婚前赠与,父母在婚前赠与的财产,除非特别说明,视为赠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4、婚前个人投资经营的实体,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婚后继续获取收益,则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离婚后房产怎样才能分割
    离婚后房产的分割具体如下:
    1、夫妻一方婚前签订的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款一方名下,离婚房产归登记一方。未偿还的贷款为获得房产一方的个人,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一方婚前全额出资购房,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离婚房产分割时,该房屋属于一方,不参与夫妻共同。
    3、若婚前购房时,一方父母全额资助自己的子女买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房产就属于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已经登记的房产。如果婚前购房时,父母资助子女买房,只出了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婚内夫妻双方共同按揭偿还贷款的,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房所有,对于婚内共同偿还的贷款及房子产生的增值,由得到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
    4、婚后共同买房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婚前贷款买房如何确定所有权
    婚前贷款买房按以下确定所有权:
    1、婚前,一方已购买并支付房款并拥有所有权的房屋,显然属于一方婚前财产,但是,如果一方在结婚前出资买房,但以双方名义登记产权,则视为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一方婚前签订购房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的房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房屋以首付房屋名义登记的,可以先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认定房屋属于产权登记一方,双方共同偿还的款项可以由一方补偿;
    3、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买房,但房产证是结婚后才办理的,这样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后共同贷款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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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1:4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