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嘉兴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周六可以前往办理(其它的出入境大厅上班时间均为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夏季:8:30—12:00,14:00—17:30;冬季:8:30—12:00,14:00—17:00。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内地与香港或者澳门特别行政区管理条例》 第九条 申请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应当履行下列手续,并回答有关的询问: (一)填写申请表;(二)交验身份证、户籍证明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并提交复印件;(三)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四)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