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刑事起诉书的书写如下: 1、提起刑事起诉书的人民检察院,以及案号和编号等。 2、被告人的详细资料,包括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现羁押处所等。 3、辩护人的基本资料,姓名、单位、通信地址等。 4、对犯罪事实的详细解释,其中有关犯罪事实必须写清的内容有犯罪时间、地点、手段、目的、经过、后果等要素。要注意前后事实、时间之间的一致性,注意保护被害人名誉。叙述犯罪事实,要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得当,主次分明。 5、文章尾部主要写上诉的人民法院,以及起诉的检察员和刑事起诉书的写作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