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个税补申报的操作方式: 1.登录电子税务局的官方网站。 2.按照提示完善补税信息。 3.上传相关证件和个税补税材料。 4.支付补税费用。 5.按照提示确认补税。 6.检查补税信息是否正确。 7.查询补税状态及咨询补税结果。 当事人必须提供准确的材料,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办理手续,以保证补税申报的有效性和合法性。《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申报纳税。 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的,应当在注销中国户籍前办理税款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