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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标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释义
    法律分析: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与住所
    当事人是合同权利义务的承受者,没有当事人,合同权利义务就失去存在的意义,给付和受领给付便无从谈起,因此,订立合同须有当事人这一条款。
    2、标的
    标的是合同权利义务执行的对象。
    3、质量与数量
    标的(物)的质量和数量是确定合同标的的(物)的具体条件,是这一标的(物)区别于同类另一标的(物)的具体特征
    4、价款或酬金
    价款是取得标的物所应支付的代价,酬金是获得服务所应支付的代价。
    5、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
    履行期限直接关系到合同义务完成的时间,涉及当事人的期限利益,也是确定违约与否的因素之一,十分重要。
    6、争议解决的方法
    解决争议的方法,是指有关解决争议运用什么程序、适用何种法律、选择那家检验或者鉴定的机构等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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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