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子女是否拥有居住权 |
释义 | 一、未婚子女是否拥有居住权 1、未婚子女可以拥有居住权。未婚子女可以依照合同约定取得居住权、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可以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可以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设立居住权的方式有哪些 设立居住权的方式如下: (一)当事人依照合同约定取得居住权; (二)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居住权; (三)当事人依照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具有人身专属性; (四)当事人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三、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为特定身份关系的亲属而设,具有人身专属性。由于这种人身性的限制,所以居住权只能适用于自然人,且不能够自由转让、继承,一旦权利人死亡,居住权便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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