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学历补贴,是指用人单位为吸引优秀人才而采取的一项措施,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为取得相应学历的员工补贴相应的工资,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该企业就业。申报条件:1、注册在保税区的用人单位;2、申请人取证时(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36个月;3、学历、职称证书必须为在职期间取得的,且申请补贴时,职工应为单位从业状态;4、申报职称类证书补贴的,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须有证书正确信息结果,有查询结果且属专业技术职称序列的可申报(非职称类的不可申报);5、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就业登记、劳动合同续订变更、缴纳社会保险;6、自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由用人单位汇总职工补贴材料后为职工申请;7、同一年度,职工只能享受学历、职称和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中的一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十五条 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具体比例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全国各级财政支出总额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应当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 第五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经费支出,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在财政预算中单独列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 第五十七条 国务院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设立教育专项资金,重点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五十八条 税务机关依法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主要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决定开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费,专款专用。 第五十九条 国家采取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学校在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的前提下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兴办校办产业。 第六十条 国家鼓励境内、境外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资助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