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时需提供充分的拒赔原因,若未提供充分的拒赔原因,则属于无理拒赔。此外,保险公司的赔付也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于被保险人提出索赔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承认保险事故发生和保险金承担责任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保险公司拒绝承认保险事故发生和保险金承担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 2.《保险法》第五十七条: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标的、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和数额,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民法典》第一千七百四十五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支付保险金。 因此,保险公司在拒绝赔付川崎病时需提供充分的拒赔原因,并且赔付额度需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若保险公司未提供充分的拒赔原因,被保险人可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审核或者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