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职工医保》 一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按88%报销。 二级医院:起付线700元,按85%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900元,按82%报销。 二、《居民医保》 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按60%报销。 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按55%报销。 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按50%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