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离世两兄弟土地如何分配 |
释义 | 老人去世后,如果有兄弟两个,自然要均分遗产。 但是,如果一方主动提出放弃继承权,也可以申请都得其中的一个子女,前提是另一方自愿放弃继承。否则是不可以的。 一、土地划分情况 土地,有责任田和自留地之分 1、责任田,在承包期限没到期的情况下,村集体是不能收回的,归土地承包人的孩子管理,播种,上面产品的收益归土地承包人的继承人所有 这个土地的经营权,在老人有明确遗嘱的情况下,或者有明确口头遗嘱,且遗嘱有效(遗嘱有明确的见证人)的情况下,归老人遗嘱里提到的人经营,土地承包期到期后村集体收回。 在老人没有明确遗嘱的情况下,承包土地经营权归两个儿子根据约定进行分配,有平分的方式,也有按照家庭人口分配的方式,也有按照赡养老人多少的方式进行分配,这个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分配。 如果这两个儿子有对于责任田的分配有异议,可以协商,仲裁,或者上诉到法院,平等协商解决 2、至于自留地,由于自留地的归属问题,在自留地分配时,往往是按照上一代,也就是逝去老人父母的那一代人口数分配的,因此,自留地可能不单单属于这两个逝去的老人,可能还有这两个逝去老人在分配自留地时的家庭内其他的成员,比如自留地可能还有老人的兄弟姐妹的份数,因此,自留地的这部分直接继承权,除了老人的两个儿子之外,可能还有老人的兄弟姐妹,这部分土地的分配,要在查明土地归属权的基础上,进行分配,不仅仅要考虑两个儿子的分配权,也要考虑其他继承人的权益。 无论如何,老人已经逝去,生者要在遵守法律,遵守道德,兄弟和睦的基础上,平等协商权益的分配问题 二、土地如何分割 1.国有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也就不存在继承问题; 2.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当事人只有承包经营权、使用权,不存在继承问题; 3.如果是其他遗产的,继承方式分为法定继承及遗嘱继承两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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