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从逮捕到最后的判刑,所需要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是在特殊的时候也许从逮捕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的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之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的,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1、逮捕、侦查:一般2个月,最长7个月。2、审查起诉: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3、法院一审:一般是1.5个月,最长2.5个月。4、法院二审:一般1.5个月,最长2.5个月。因此,一般是7个月左右,最长近16个月,也许更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