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先调解,如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许离婚。可以通过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一方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通过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许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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