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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当离婚申请被对方拒绝的情况?
释义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对方不同意,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应先调解,如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许离婚。可以通过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或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一方要求离婚而对方不同意,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时,可以通过相关机构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首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许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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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21:5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