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每年提一次时间怎么算 |
释义 | 法律分析:向银行还款是有一个日期的,以此日期时间的月为准,一年以后就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以后每年的这个月以后都是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的,比如说是六月申请的,那么明年的六月也就可以,如果明年延后到七月,那么后年就只有是七月申请。申请公积金的程序一般来说单位的人事干部都清楚,要开一个申请单,如果不清楚的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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