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诉讼普通程序有什么审理期限 依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法院采用普通程序审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该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八十条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