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法院开庭后不下判决书的原因是什么原因? 法院开庭后,法官会在审限内出具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以上即为我对于法院开庭后不下判决书的一个原因分析,希望能够帮到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二、交通事故开庭后多久能下判决书? 这个全国各地有所不同,要看法院的办事效率,规定限制时间为3个月,实际来看,一般就是一个月之内。《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四十六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二、民事案件法院开庭后多久判决书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 一、20日: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 二、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 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 2、被告人被羁押的 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 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 三、3个月或3.5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 四、4个月或4.5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五、5个月或者5.5个月:即是:1(1.5)+2+1+1=5(5.5)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六、9个月:即:6+3=9个月6个月,延长3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