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房地产贷款担保公司的风险有哪些 |
释义 | 抵押房产贷款担保公司风险有:一物多押的风险;土地使用权的风险;登记期限的风险;抵押物难以处置的风险;租金收入难以获得的风险的风险;抵押物拍卖价格不公正;土地使用期限的风险;处置费用的风险;土地用途变更的风险;在建工程抵押的风险;以有限产权房设定抵押的风险。 一、云南省微小型企业融资难的原因 (一)小微企业成长中自身障碍影响正常融资 1、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缺失。一是小微企业普遍缺乏足够品质的抵押品;二是向外寻求担保难。 2、小微企业财务不透明,行为不规范。小微企业报表难以真实反映其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给银行把握客户真实经营状况和财务信息带来困难,不敢贸然放贷。 3、小微企业易受外界环境影响,抗风险能力差。小微企业资产总额较小且处在产业体系的单个环节,所以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其生产经营有着较大影响。 4、部分小微企业诚信意识不强,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时有发生。小微企业转移资产、潜逃等方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时有发生,给银行信贷带来较大风险。 (二)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不能完全适应小微企业信贷需求 1、对小微企业担保和抵押要求过严,风险控制条件过硬。 2、信贷审批权限过度集中,手续繁琐。 3、银行信贷人员权责利不对等,积极性不高。基层银行少有信贷审批自主权,导致基层银行责、权、利不对称,经营自主权弱化,实现贷款高效审批和发放难度增大,出现考核机制激励不足,约束有余,基层信贷人员积极性不高现象。 4、贷后管理压力大,银行信贷人员惧贷心理较重。小微企业因自身管理不规范、信用观念淡薄而存在高风险,部分小微企业甚至不惜借用高息社会资金,一旦出现资金链条断裂,极易发生风险,给银行信贷人员增加了压力。 (三)社会环境尚存有不利于小微企业成长的制约因素 1、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健全。目前大部分担保公司成立较晚,规模小、实力弱的情况下,难以满足众多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需求。 2、小微企业贷款抵押物评估、登记环节多,收费高。调查发现,目前银行、小微企业普遍反映抵押评估程序复杂、收费较高、抵押有效期短等问题,明显增加了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了企业贷款的门坎。 3、小微企业缺乏政策资金扶持。小微企业作为一个弱势群体,特别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微企业在成长初期迫切需要财政资金等方面的扶持,但目前明显缺乏有力的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二、购买抵押车是否违规 如果抵押已经解除,可以买;如果没有解除,买了将来会有风险,也就是说:如果原主人按期还款,你就没事了;如果他不按期还款,到时这车可能被抵押权人申请拍卖用于还债,因为这车法律上还不是你的,到时你只能要求原主人还你买车钱,无示拒绝拍卖。私下签的抵押合同,没在车管所登记的,抵押权无效,你可以买车,但最好要求过户,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时间(比如他债务到期的时间),到时办理过户手续,但不能总不过户,不过户你的车险不好办,将来有什么事很麻烦;没交强险上路就会被查被处罚,而且车检也会麻烦。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为权利人所有。当事人以车辆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抵押车一般都是指正规手续,抵押给私人、典当行、企业的(一般抵债)。所谓抵押车都是手续齐全(独缺绿证),欠了各种协议,就是不能过户。价格比市场价低很多,吸引了大家眼球。这种车子没绿证一般就是银行贷款的,也就是抵押物,这就是最大的风险。如果抵押已经解除,可以买;如果没有解除,买了将来会有风险。也就是说:如果原主人按期还款,你就没事了;如果他不按期还款,到时这车可能被抵押权人申请拍卖用于还债,因为这车法律上还不是你的,到时你只能要求原主人还你买车钱,无示拒绝拍卖。 三、怎样对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 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在城镇土地评估中比较常见。划拨土地由于没有使用年限,且土地使用证登记面积一般较大,部分土地由于城市开发和建设,规划用途和实际用途都发生了变化,加上划拨土地进行抵押时存在着诸多限制条件,使该类型用地的评估比较复杂,测算难度也较大。 那么,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 遵守土地估价的一般原则。土地使用权抵押属于二级市场行为,但划拨土地没有经过一级土地市场,因而,当它直接进入二级市场后,评估时就要充分考虑其特殊性,但必须遵守土地估价的一般原则。在进行评估时,可以先将划拨土地假设成可以在公开市场上自由转让的土地,并由此确定价格。只有在此假设前提之下,评估时才能符合替代原则、预期收入原则、最有效使用原则及供给与需求原则等。+充分考虑评估中的风险+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土地市场行为。由于划拨土地属于国有资产,因此进行抵押前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抵押权人还需要与土地管理部门签定有关核定土地出让金的协议,其评估价格并不等同于土地的预期价格,而是比它低。在评估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抵押期间的风险性,以保守性评估为指导原则,在测算出预期土地价格之后,应进行一定幅度的风险系数修正,但修正幅度不宜超过20%。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评估的目的是为抵押人,或抵押权人进行抵押贷款提供价格依据,所以,评估时既要为抵押人测算出土地的有效价值,又要替抵押权人充分考虑放贷的安全性。由于在抵押人无法偿还时需对抵押物进行强制性的清偿处理,所以评估测算时还应考虑强制处置和有关费用。评估结果应该是扣除了处置费用后的价格,即评估价格等于市场预期价格减去强制处置费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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