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生活中离不开有效的身份证件,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时,在法律上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备了完全的独立人格。没有身份证,会给自己的生活、学习或工作等造成相当程度的不便,临时需要时,可能会措手不及,因此,及时办理为好。《居民身份证法》倡导公民,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居民身份证,作为守法公民应当积极响应国家的号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