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配偶可以提取公积金。因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配偶可以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