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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垃圾处理费收费合法吗
释义
    垃圾处理费收费合法。
    因为城市垃圾处理费是指城市公共设施,包括垃圾处理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所需的费用。这些设施的建设和维护需要巨大的投入,而城市垃圾处理费的收取可以为这些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提供保障。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机械清扫能力达到总清扫能力的20%以上,机械清扫车辆包括洒水车和清扫保洁车辆。机械清扫车辆应当具有自动洒水、防尘、防遗撒、安全警示功能,安装车辆行驶及清扫过程记录仪。
    2、垃圾收集应当采用全密闭运输工具,并应当具有分类收集功能。
    3、垃圾运输应当采用全密闭自动卸载车辆或船只,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防渗沥液滴漏功能,安装行驶及装卸记录仪。
    4、具有健全的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
    5、具有合法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行驶证。
    6、具有固定的办公及机械、设备、车辆、船只停放场所。
    综上所述,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与中标人签订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协议。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作为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附件。物业收取垃圾处理费需要环卫处向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下达委托书。如果市民发现物业管理公司没有环卫处的委托书就擅自收费,可以拒绝交纳此费用。还有凡是按规定交纳了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居民和单位,环卫部门、街道办事处及社区等不得再向其收取与垃圾处理相关的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法律依据】: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四条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应当专项用于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严禁挪作他用。
    第十七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企业,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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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7 5:5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