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分公司注册的名字有什么规定 |
| 释义 | 分公司的名称要有从属公司的公司名,并且注明分公司所在地地名和分公司所属的行业,以分公司、分店等后缀作为名称的结尾。 企业名称内不可以有损害国家社会利益的、外国国家地区名称、政党社会团体名称、外国文字、阿拉伯数字、汉语拼音字母、容易造成公众误解的。名称中应该含有法律和行政规定中需要包含的内容,比如分公司的名称中要含有行业、所在地和分公司后缀。还有就是企业名称不可以与已有企业的名称重复,这些都是进行企业命名的时候需要注意的。 一、公司网上注册需要哪些资料 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分支机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填写《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证明;总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产权证复印件(如出租方为公司的加盖骑缝章;如出租方为个人的骑缝签字)或产权证明原件;房产备案信息登记表;总公司章程(必须有总公司所在地的档案局的章程并由档案局盖章)。 二、跨省成立分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跨省成立分公司需什么条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设立分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2、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3、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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