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董事会的表决规则如下: 1、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2、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3、公司董事会的表决规则实行一人一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八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