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签了合同不想租了怎么办 |
释义 | 认真阅读租房合同:房租没有到期不想租了,首先就是要认真阅读当时和房东签订的租房合同,看看有没有违约金的一条约定,如果有的话,那自己就会损失一部分资金,就是自己交的房租剩余部分很难退回了,或不能全部退回,看违约金和剩余房租进行考虑。违约金和剩余房租进行比较:房租没有到期不想租了,自然自己的心里是想要把剩余房租要回来的,可如果租房合同中,有违约金的规定,那剩余房租自然是很难全部退回的,一般违约金相对较少,如果违约金大于剩余房租了,那自己就只能默认吧,谁让自己违约了呢,不想要剩余房租,这样就可以搬出,主动权在自己一方了。 一、出租人不想租了如何办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若不想继续出租房屋,首先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并将剩余的租金和全部押金退还给承租人。如果合同中对违约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支付给承租人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如果出租人拒不支付,那么承租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护权利。 二、出租人不想租了怎么办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若不想继续出租房屋,首先应当提前通知承租人,并将剩余的租金和全部押金退还给承租人。如果合同中对违约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那么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中所约定的支付给承租人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如果出租人拒不支付,那么承租人有权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维护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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