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借条中的借给和借到有什么区别?
释义
    李某芳亲笔写的借条确认了借贷关系,其中的“今借到”表明实际收到借款。李某芳给付1万元给程书某的妻子也证明了借款已实际给付。根据李某芳的说法,反而出借1万元给程书某的妻子,违背常理。程书某提交的售房合同证实了借款的来源。因此,法院认定程书某实际交付了借款。
    法律分析
    程书某与李某芳是朋友关系,因李某芳的生意需要周转资金,程书某筹集到33.8万元借给了李某芳,约定月利息为6000元。李某芳于2017年8月15日写了一张借条给程书某。借条是这样写的:“今借到程书某人民币33.8万元,月利息6000元……”。经催要,李某芳支付了程书某10000元,其余金额均未归还。程书某将李某芳夫妻两人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李某芳承认自己亲笔写了借条,但对收到借款的事情矢口否认,他说,按照交易习惯,大额交易应该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交付,若是现金交付,也没有证人加以证实,程书某没有有效证据证明交付了33.8万元给他。而且他妻子并不知道他向程书某借钱这事,不应该将他妻子也列为被告。同时,李某芳称,他拿给程书某的1万元,是因为程书某的妻子说有困难向他借的。程书某称,李某芳支付给他妻子的1万元是在多次催要后支付的部分利息。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售房协议欲证明借款款项的来源。根据上述事实和证据,法院判决李某芳赔还程书某借款33.8万元,支付利息2.6万元。法官是如何认定程书某实际交付了借款呢?
    律师说法
    “借”与“借到”的区别本案中,李某芳亲笔写了该借条,确认了当事人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借条中的“今借到”通常表明借款人已实际收到出借人的款项,否则,一般表述为“向某某借款”,在社会生活中,往往由借款人基于款项是否实际给付而选择不同的表述方式,而李某芳作为具有大学文化的语文老师对这两种表述方式的不同含义显然应当明知。给付1万元的行为该如何认定?在2018年初,李某芳向程书某的妻子给付了1万元,该行为显然是认可了33.8万元借款已实际给付。按李某芳的说法,在程书某未实际给付借款,李某芳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反而出借1万元给程书某的妻子,显然有悖生活常理。同时,程书某提交法庭的售房合同可以证实借款是售房所得,程书某有出借的可能,因此,认定程书某实际向李某芳交付了借款。
    结语
    综上所述,根据借条中的措辞和李某芳的行为,法庭认定程书某实际向李某芳交付了借款。李某芳亲笔写了借条确认了借贷关系的存在,而借条中的今借到表明借款人已实际收到出借人的款项。此外,李某芳在2018年初向程书某的妻子支付了1万元,这一行为明确认可了33.8万元借款已实际给付。程书某提交的售房合同也证实了借款是售房所得,进一步证明了他有出借的可能。基于以上事实和证据,法庭判决李某芳赔还程书某借款33.8万元,并支付利息2.6万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民间借贷纠纷的基本案件事实必须以刑事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刑事案件尚未审结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2:0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