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对于一方赌博所欠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债务人个人自行承担,另一方不承担偿还的责任。 因此赌博类的债务属于不合理的支出,也并不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由老公自行来偿还,女方并不需要承担偿还该笔债务的责任。 法律客观: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