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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孕妇岗位调动规定
释义
    根据《妇女劳动保护暂行规定》和《劳动合同法》,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在劳动合同期间有权选择不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害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并支付相应的工资。
    我国的《妇女劳动保护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在劳动合同期间有权选择不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害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并支付相应的工资。具体来说,如果孕妇原先从事的工作会对本人和胎儿造成危害,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依法申请调动岗位等方式解决。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妇女怀孕、生育、哺乳等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予以辞退。而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适当的工作,导致孕妇无法继续工作,应当与孕妇协商解决。另外,在孕期和产期,用人单位应当认真履行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制度,为孕妇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设施和条件,确保其身体安全和健康。
    如果用人单位不提供适合的岗位,孕妇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无法提供适当的工作,妇女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者依法申请调动岗位等方式解决。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协商或者拒绝调动岗位,妇女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或者直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举报,寻求帮助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保护孕妇的合法权益,是我国一贯的劳动保护政策。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安排适当的工作,确保其身体健康和利益受到妥善保护。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不提供适当岗位的情况,妇女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劳动保护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孕期和哺乳期妇女在劳动合同期间有权选择不从事对本人和胎儿有害的工作。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适当的工作,并支付相应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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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15:2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