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撤回但法院不一定会同意,在实践中,分情况讨论。 1、在发生继承之后,遗产分割之前放弃继承权后又反悔的,法院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决定是否恢复其继承权; 2、在遗产分割之后,放弃继承权反悔的,不再享有分割遗产的权利。且遗产此时已经分割完毕,也不宜再次进行分割。放弃继承权,是权利人自愿的处分自己的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行为生效后,就丧失继承遗产的权利,但经全体继承人同意或者经法院判决的,可以允许撤回放弃继承权的行为。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一、放弃继承权需要进行公证吗? 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