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营运改营运的办理如下:机动车所有人或代理人,携带所需证明、凭证到到1号楼在用车受理窗口办理变更手续;到3号楼确认机动车;到1号楼在用车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所在地机动车登记表》;并将此表送交所辖区交巡警支队车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营运车辆指报告期末经主管机关核准,可参加营运的车辆。包括技术完好的、在修的、待修的、长期停驶的、以及拟报废尚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车辆。但不包括企业的非营运车辆,如架线车、油罐车、货车和善E它专用车辆,和借入的客运车辆。法律依据:《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 第五条 公路运输分为营业性、非营业性两种。营业性运输指为社会提供劳务、发生各种方式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非营业性运输指为本单位生产、生活服务,不发生费用结算的公路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