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双方都在履行合同的,不退预付款是合法的。但在消费者预先支付全部费用、经营者分期分次提供商品或服务的预付式消费模式中,格式条款载明“若消费者单方终止消费,则经营者对已经收费但尚未提供商品或服务部分的价款不予退还”的,该条款无效。单方中止履行要求退的,构成违约,预付款可视为违约定金,按规定决定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