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为保护当事人权益,和依据法律规定传唤期间可以请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一、传唤可以分为哪几类 传唤可以分为以下三类: 1、口头传唤 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可以进行口头传唤,在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治安案件时,可以口头传唤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 2、书面传唤 书面传唤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使用传唤证,命令其于指定的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方式; 3、强制传唤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公安机关可以强制传唤。 二、拘传与传唤的区别有哪些 在《刑事诉讼法》中,拘传和传唤虽然都是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但二者是性质不同的诉讼行为。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的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询问或审理,性质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而拘传则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对不愿到案接受讯问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强制到案接受讯问,在其抗拒到案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戒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