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手续 |
释义 | 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离婚。协商不成或者双方都不愿意协商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以持诉状、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者未成年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向居住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以及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能够证明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法院将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和解可能性等进行综合分析,确定夫妻关系是否真的破裂,并根据有关事实作出判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