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遗产继承顺序如下: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第一顺序没有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这里提到的儿童包括合法儿童、非婚儿童、领养儿童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提到的父母包括亲生父母、收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