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日前发布的常熟市人才新政十五条中,针对三类人才在常购买首套住房给予补贴予以明确公布:
 01
 资助对象
 在常熟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遵纪守法,无相关不良记录,在常熟境内购买首套用于自住商品住宅房,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才: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技师及以上的高技能人才。财政供养人员不纳入本细则资助范围,在常省属高校除外。
 02
 资助标准
 以定率标准进行补贴,新建商品房按购房发票价(不含增值税)的1%给予补贴;存量房按购房网签备案价的1%给予补贴。
 03
 资助流程
 人才购房并办理完税证明后,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进行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申请人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技能等级证书;社保参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证明;购房契税完税凭证及无房证明(若涉及家庭购房,须提供所有购房人在常无房证明);补贴发放的银行卡信息;申报承诺书及其他所需材料(如购房发票、购房合同、房产证等补充材料)。
 04
 资金拨付
 对于资金的拨付,按照新政,由常熟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审核无误后提交社银平台,并在承诺的工作时限之内发放给人才本人,相关补贴所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人才本人自行缴纳。
 法律依据:.符合《苏州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第一条规定;2.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3.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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