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生仓储合同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无法达成协议,可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如调解不成,可按合同规定或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如合同无仲裁条款,可起诉到法院解决。 法律分析 一、发生仓储合同争议后,合同双方应先友好协商,争取达成双方比较满意的协议。 二、如无法达成协议,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 三、若双方协商或通过工商行政部门调解仍不能解决或不愿调解,则可按合同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四、如合同未订立仲裁条款,且事后未达成仲裁协议,则合同当事人可将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零四条条 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该内容由 朱道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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