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指标生,是指部分普通高中拿出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一定范围的学校招生,其目的是促进教育平等化,使各初级中学的学生都有机会上好的高中。 拟填报指标生志愿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符合正取生招生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参加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综合表现评定等级为B以上(含B); 须已在报名所在初中学校就读,并已取得该校初三学年学籍。 法律依据: 《徐州市2021年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第三条 普通高中指标生 普通高中的指标生计划根据各毕业初中学校有指标生资格学生人数分配到各报名初中学校,指标生名额分配时适当向农村初中和城市薄弱初中倾斜。在外就读超过一年或初三年级未在学籍所在学校就读的学生不享受指标生待遇。 各初中学校将本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名单于6月1日至6月7日在学校公示一周后,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于6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指标生录取资格的考生,经查实,取消其指标生录取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