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合同丢失后,可以与对方商议补办。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关系存在。法律上承认的证据种类有:当事人的陈述、书面证据、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所有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法律分析 借款合同丢失时,可以与对方协商补办。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寻找其他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法定证据种类主要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和勘验笔录。所有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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