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再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2.之后点击收保费管理。3.页面跳转,点击确定。4.进入社保系统,选择社保费申报缴款情况查询。5.税费所属年份选择上年度的1月1号到12月,点击查询,页面会弹出相应月份的社保费明细表,然后点击查看明细。 一、“参保险种类型”是指在报告期末(12月31日)单位参保险种类型,包括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5个险种。 二、“单位参保人数”是指在报告期末(12月31日)企业参保缴费的实际人数。(即12月参保的人数) 三、“单位缴费基数”是指在报告期内(1月至12月)单位缴纳的各项缴费工资总额(12个月的累加值)。 四、本期实际缴纳数是单位实际缴纳的部分“(注意是单位缴纳的部份,不包括个人) 二、五、“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是指报告期末(12月31日)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包括历史欠费),不含个人部分。 综上所述:企业工商公示的时候,需要填写社保对应信息,社保单位缴费基数指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按缴费人员的应缴口径计算。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指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如果企业确实没有发生这些业务,可以填0进行申报 法律依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五条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进、监督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组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建设。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 第六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下列企业信息:(一)注册登记、备案信息;(二)动产抵押登记信息;(三)股权出质登记信息;(四)行政处罚信息;(五)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前款规定的企业信息应当自产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