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赔不起钱儿女要不要承担 |
释义 | 父亲赔不起钱的时候,儿女是不要承担的。具体而言,父亲的债务是应该认定为个人债务的,因此儿女是不需要进行承担的,即子女没有义务给父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母的遗产,那么同时是继承他的债务的,这时候就有义务返还了。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关系的情况下,那么儿女才需要进行承担。 对于欠钱不还的行为,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的,判决之后,如果债务人还是不偿还欠款的,那么债权人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民事执行,又称为民事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一种诉讼活动。强制执行有以下特征: 第一,执行只是国家机关实施的行为。执行权是国家的一项公权力,只能由国家机关行使,而不能由其他的单位或者公民个人行使。 第二,人民法院进行执行活动必须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根据。 第三,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具有强制性。 第四,人民法院的执行活动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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