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父母赠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后父母赠送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视情况而定: 1、婚后父母赠送给的财产,如果只登记了自己的名字,那就是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了双方的名字,那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是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那不管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内容: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比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商店,产生的收入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夫妻一方获得的稿费收入、专利权转让费用等,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这部分财产不包括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5、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夫妻一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具有平等的处理权。 综上所述,父母出资购买房屋,然后再赠与给子女的情况,如今是十分常见的。但要是赠与房屋给子女的时候,恰好是在子女已经与他人登记结婚之后,那么就要慎重考虑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