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当月开具的发票可以直接作废,次月就需要开红字发票。如果是隔月发现开错,不能直接作废,要开具负数发票,也就是红字发票。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