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结婚证丢失可以办理离婚吗 |
释义 | 一、一方结婚证丢失可以办理离婚吗 1、可以。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当事人遗失或损毁结婚证、离婚证的,可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出具婚姻关系证明。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书,与结婚证、离婚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离婚和结婚一样,都要办理相关的手续。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二、登记离婚需要哪些条件: 1、双方当事人共同来提出申请; 2,双方均有完全行为能力; 3、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写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一致的意见; 4、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证件有:双方当事人户口簿、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结婚证及双方各2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