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结合刑事案件审理实务,庭审流程与审判流程是有区别的,审判流程包含庭审流程,庭审流程只是审判流程的一个环节,重要环节。通常,第一步查清到庭人员身份,问被告人与辩护律师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第二步,正式开庭,查清案件事实,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事实部分,被告人,律师,对事实是否提出异议。第三步,是对证据质证。第四部,是法庭辩论,第五步是最后被告人陈述。最后,宣布休庭,择日判决。在现在大陆法院,基本没有当庭评议,当庭宣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